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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家用汽车消费提示

2018年03月27日 15:11  点击:[ ]

【家用汽车篇】

售前提示

1、在选购车辆时,不要仅仅注意车的外观、配置、油耗等因素,还要了解该款车型在我市的维修网点设置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

2、在选购车辆时,要仔细询问了解厂家或经销商的各项售后服务承诺,不要轻信代理员或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必要时可与经销商通过制定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自己的相关权利。一旦车辆出现问题,就可以做到有证可循,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要仔细观察车辆的外观及内饰是否存在损坏。因为一旦消费者离店,责任将无法确定,为维权工作带来麻烦。

4、要保存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的证据以免在今后的维权过程中因法律要件的丢失而丧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5、签订订车合同时汽车销售商往往要求其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然后才会向厂家订车,此时必须注意区分“定金”“订金”的概念。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如果消费者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经销商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是一种预付款,如果消费者交付了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双方没有约定该款项具有定金性质的,则无法起到担保作用。如果经销商违约,消费者只能要求返还订金、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所以在签订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分清“订”与“定”的区别。6、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等,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7、购车时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售后提示

1、消费者车辆维修保养时应依据汽车“三包”或车辆维修保养手册规定确定维护保养责任,车辆修复后切记索要维修清单及票据,并要求商家在系统内上传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以便后期维权

2、消费者在维修车辆时,最好亲眼看着工作人员维修车辆,对所更换的配件进行查看: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和外包装是否完整,防止换上别人用剩下的部件,还应该把自己换下的汽车部件带回去,这样就不会给某些不法商家留下可乘之机。

3、消费者与销售商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时间过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等情况。另外,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量问题。特别是实行家用汽车“三包”规定,一旦过了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期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

4、当发生相关争议时,应尽快找到经销商负责人协商解决方式,最好当场解决。如解决不了应及时向购车所在地消协进行投诉反映。

5、购车点距离远的消费者可通过网络投诉或媒体反映,借助媒体力量进行曝光,规范其经营行为,在投诉时应清楚描述并留下准确的联系方式。

6、涉及重大的安全及质量问题建议走法律途径或相关行政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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